POLICYLAW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
参考目录及说明》(00年版)的通知
(00年1月7日 国卫办疾控函[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结果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政策和文献,我委组织制定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参考目录及说明(00年版),现予印发,请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及后续补偿工作中参照执行。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参考目录及说明
(00年版)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参考目录
疫苗名称/种类
疫苗损害所致
异常反应
接种疫苗至疾病发生的
常见时间范围
1.所有疫苗
急性严重过敏反应
喉水肿
≤4小时
过敏性休克
≤4小时
.注射用疫苗
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个别疫苗多次注射后可能有风险)
≤10天
3.卡介苗
卡介苗局部脓肿(严重者)
1-6月
卡介苗淋巴结炎(严重者)
1-6月
卡介苗骨髓炎
1-1月
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1-1月
4.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服苗者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
4-35天发热,6-40天出现麻痹(免疫缺陷受种者≤6月)
5.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
臂丛神经炎
-8天(免疫力低下者天-3月)
6.含麻疹成分疫苗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7-30天
麻疹疫苗株感染所致麻疹(免疫缺陷者更可能有风险,病毒分离结果提示为疫苗株感染)
≤1月
7.含风疹成分疫苗
慢性关节炎(成年女性更可能有风险)
7-4天
8.水痘疫苗
播散性水痘疫苗株感染(免疫缺陷者)
7-4天
9.轮状病毒疫苗
肠套叠(因果关系证据有限,提示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更可能有风险)
1-1天
10.含麻疹/腮腺炎/风疹3种成分的疫苗
脑病或脑炎(因果关系证据不充分,提示免疫缺陷者可能有风险)
5-15天
11.季节性流感疫苗
吉兰-巴雷综合征(因果关系证据不充分,提示接种某些流感疫苗后可能有风险)
3-4天
二、有关说明
(一)目录使用说明。
本目录主要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和补偿提供一定的参考范围。受种者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或鉴定过程中,除参考本目录外,需结合临床和实验室等相关资料,判定是否属于或者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应将是否在本目录范围内作为是否属于或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直接判定依据。
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实际工作中,如获取能够确定、支持或者排除疫苗与疾病因果关系,或接种疫苗至疾病发生的常见时间范围发生变化的有力证据时,应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及补偿等工作中参考使用。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判定原则说明。
病例调查诊断或鉴定工作应规范。对同时符合以下原则的,可以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疾病临床诊断明确,符合临床诊断标准;
.明确排除其他病因:具有明确支持是由疫苗导致疾病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或者具有明确排除其他重要致病因素(如感染、外伤、中毒等)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详细的既往史、发病史、临床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等资料,有助于确定和解释是否有其他重要病因;
3.属于目前已知范围内确定的疫苗损害:属于本目录中疾病与疫苗之间有确定的或倾向于支持存在因果关系的疾病;
4.接种疫苗至该疾病发生的时间范围可参考本目录中的常见时间范围。
(三)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判定原则说明。
病例调查诊断或鉴定工作应规范。对同时符合以下原则的,可以判定为不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疾病临床诊断明确,符合临床诊断标准。
.基本排除其他病因:具有倾向于支持是由疫苗导致疾病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或者具有基本排除其他重要致病因素(如感染、外伤、中毒等)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尤其对本目录中尚未有确定因果关联研究证据的疾病,应通过既往史、发病史、临床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等,排除其他重要的可能病因证据后,可作出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结论;
3.属于目前已知范围内基本确定或可能的疫苗损害:属于本目录中所列的异常反应相关疾病范围;
4.接种疫苗至该疾病发生的时间范围可参考本目录中的常见时间范围。
(四)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服苗接触者所患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或由疫苗衍生病毒所致脊髓灰质炎的判定原则说明。
可由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对符合《脊髓灰质炎诊断》(卫生行业标准WS94—)中服苗接触者所患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或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病例诊断标准的,参照服苗者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进行补偿。
(五)内容调整说明。
本目录及说明随着证据链的完善、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中国疾控中心组织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参考目录(00年版)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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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列表
中央地方
医疗损害鉴定相关文件汇编
(整理截至:00-1-17)
序号
文件名称
中央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年6月9日)(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除外情形、诊断鉴定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号)
3国家卫健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全文)
4司法部、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5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附件:《医疗纠纷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6国家卫健委、司法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年10月11日)
7国家卫计委《公告年第1号》(年1月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不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
8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0号)
9最高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医疗损害司法解释》答记者问(涉鉴定部分节选)
10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获国家级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名录》(00年月7日)(认准了!55家“战疫”用品国家级检测机构公布!)
11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药监械管[00]9号)
1国家银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年第3号)(医疗意外正式入保!涉保法医临床、医疗损害鉴定迎变革!)
13国家卫健委印发《精神障碍诊疗规范(00年版)》(国卫办医函[00]号)
地方规范性文件
华北地区
1北京市司法局、市健委等《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京司发[]10号)
华东地区
1上海高院《上海法院关于委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沪高法[]号)
上海高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若干意见(试行)》(沪高法[]88号)
江苏高院、省卫计委、省司法厅《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苏卫规(医政)[]1号)
江苏高院《关于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78号)
3山东省发改委等《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00]号)(省级元、市级元!)
山东省卫健委等11机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鲁卫医字[00]17号)(医疗损害鉴定实行双轨制!)
中南地区
1《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00年7月16日发布)(医疗损害鉴定实行“双轨制”)武汉市司法局《关于年一季度人体损伤类和医疗损害类司法鉴定委托书评查情况的通报》(年4月1日)
3广东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粤高法发[]56号)
西南地区
1重庆市司鉴协《重庆市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引》(渝鉴协[]4号)
四川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00年版)》
3西藏司法厅《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藏司法[00]7号)(积极开展涉疫医疗纠纷鉴定!)
论文著作与观点
1刘鑫、张保珠主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理解与适用》出版!内容提要、精彩文摘
迪安鉴定版《医疗损害远程鉴定流程指引》
3常林、朱广友等:《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指南》(全集)PDF全文下载
4王世凡:分类详解干货笔记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5乔杰:预防疏导并举,推动医学进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院管理的助推作用
6刘鑫:医疗损害鉴定管理模式的创新
7郑雪倩:多渠道,全方位,共同化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新亮点
8申卫星:《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定分止争,确立医患关系基本规则
9郭兆明:医疗损害鉴定向左向右?
10点赞!全国人大代表罗杰:6大措施规范医疗损害鉴定!
11学术
冯时、郭绍将等:麻醉恢复期患者死亡医疗损害鉴定1例
1学术
邓红梅、郭兆明:缺陷出生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问题研究
专题案例
1司法部《指导案例08号:王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
[医疗损害参与度争议案]主旨:参与度评定直接关系侵权责任划分和损害赔偿。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对质有助于法庭查明案情
行业动态
1陕西:探索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新模式
动态|
鉴心相通
建平:亲子鉴定之困与鉴定人之囧
专栏|郝斌:刑事诉讼中专家证人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政策|医疗损害鉴定实行双轨制!山东省卫健委等11机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
学术期刊|《刑事技术》00年第5期:目录与提要
标准|全国刑标委:现行警犬技术专业标准目录(截至:0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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