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神经科杂志于年发表了《眩晕诊治多学科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然而,由于篇幅所限,该《共识》所涉及的一些内容并未完全展开进行叙述。因此,我们将结合临床实践,尝试对《共识》的相关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
一、关于症状的定义与概念《共识》中仅罗列出两类眩晕/头晕的分类,在美国概念和巴拉尼学会概念中,并未给予针对性的置评。事实上,与巴拉尼协会不同,美国的分类方法只是提出了4个概念,但却始终没有对这些概念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和确切的定义,除了眩晕之外,人们在把握其他概念时,理解上容易出现歧义。例如,lightheadedness,国内有人将此翻译为“头重脚轻”,有人将其翻译为“头昏”,在某些场景中,lightheadedness与disequilibrium难免有交叉重叠而可能导致人们在选词时左右为难。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presyncope和lightheadedness以及disequilibrium之间。与此相反,巴拉尼协会的分类对各种症状的界定更为清晰,概念之间几乎没有交叉重叠现象,相对出现理解上歧义的机会大为降低。因此,多数专家推荐使用该分类方法中提出的概念,但巴拉尼学会的标准也并非完美无缺,例如按照此方案中头晕的定义,众多的阿尔茨海默病就应该使用“头晕”的概念了,这显然有悖于常理。《共识》提到了头昏的概念,尽管存在争议,但不可回避的现实是,无论在患者还是医生群体中,该词的应用频度依然很高。我们认为,应该广泛调研征询意见,并最终按照多数人的理解给该词一个确切的定义。笔者在个人的临床实践中将头昏定义为:头部胀闷或头脑不清晰感,同时并无眩晕、姿势性症状以及前庭-视觉症状。
二、临床资料的采集毫无疑问,临床诊断的核心始终都是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则起到参考性的作用,这在眩晕,头晕的病因诊断中显得尤为突出,为此,《共识》首先强调了问诊时还原症状场景的重要性。尽管目前已有确切定义的相关概念,从理论上讲,似乎病史采集就应该能够反映患者的真实经历,但现实恰恰相反!其中,既有患者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医生的原因。不同的患者,对同一个眩晕或头晕等术语的理解和使用,常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问诊时应做到心中有数并具体甄别而不应“一视同仁”;患者口中的头晕与医生理解的头晕有时也差之千里,所以在形成病历时应该把患者口中的词汇翻译转换成规范性的专业术语而不能采取直接的“拿来主义”。解决这些不确定性的最佳方法应该是还原症状的场景,至少在现阶段还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共识中再次强调了病史采集的过程中,应该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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