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
“五一”假期,大家都过得怎样呢?有没有吃啥好吃的呢?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生活,下面就来帮大家扫雷!4月30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梅州有食品上榜!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截图
其中,
在梅州抽检出
有4批次食品不合格!
大家常吃的老鼠粄、河粉...出现在名单中!梅州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五华县水寨镇宪君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梅州市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万象分公司销售的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三)梅州市梅江区培丰面店销售的老鼠粄(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四)五华县水寨镇亚陈小食店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完整通告内容
长按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中规定,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残留量。造成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上述的不合格食品,
已作出如下处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提醒下大伙,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了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批次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或点"阅读原文"进入大埔拼车,免费发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